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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系建设

国内首部社会信用法专著已经上线

时间:2018/1/27 15:45:09    来源:信用红榜企业公示平台

消息来源:信用中国

著作简介
信用治理,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的重要手段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“推进诚信建设”。其中,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,已成唯一正确选择。政府在推行信用管理过程中,必须依法而为,避免行政恣意和滥权侵害私益,陷入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泥潭。信用管理,立法务须先行。社会信用立法游走于公私两域,无论是价值衡量还是技术规范的确立,均有相当难度。
本书是国内首部社会信用法专著。
它将社会信用界定为信息主体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的状况,并将社会信用信息区分为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。
本书指出,立法应遵循合法原则和比例原则,对公共信用信息的主体、归集内容与程序做出合理限制,以给信息主体留下必要的容错空间。归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违法违约行为,必须限缩为比较严重的行为,避免“大炮打蚊子”,对无心之失科以重罚。政府必须根据合理行政原则,明确其在履职过程中必须查询并运用的信用信息范围,并向社会公布,而不能无限制地泛化查询范围。
在联动惩戒方面,必须遵循关联原则与比例原则,也就是说,必须与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事项相关联,同时与信息主体违法违约行为的性质、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。
在这方面,政府应制定信用信息分类分级的标准和规则,而不宜对市场主体直接打分,为其做信用背书。信息主体认为其权益受到侵犯的,可以依法主张知情权、异议权、消除权和修复权,甚至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。私益保护与权利救济制度的有效性,决定了信用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边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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