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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《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》,
并对纠正失信行为的真实性作出承诺。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并向纳税人反馈信用修复结果。
如果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未履行信用修复承诺、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的,会在核实后撤销已完成的纳税信用修复,并在纳税信用年度评价中按次扣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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